http://www.3456.TV/xiehui/3456_bjsx 2010/4/26 9:56:01 浏览次数:1295
第六条
北京种子协会的业务范围 :
(一)制定行规行约,规范行业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;
(二)协调会员关系,沟通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
(三)开展国内外
种子科研、经济、管理等交流与合作;
(四)组织展销会、交易会、商务考察等交流活动;
(五)为会员提供政策、法规、品种、价格、技术、贸易、信贷、分析预测等有关信息;
(六)组织技术培训,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成果转让等服务;
(七)提供种子质量检测服务;
(八)提供法律咨询服务,依法进行知识产权、生产、贸易纠纷的调查与调解;
(九)开展国内外种子行业基础调研,提出意见或建议;
(十)经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,参与制订行业规划、行业标准,进行证件发放的资质审查、企业评比及其他工作。